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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货运的禁收获物
日期:[2017-02-08 14:37:57]   共阅[465]次
  在航空货运中,可能明显地危害人身健康、安全或对财产造成损害的物品或物质都属于禁收货物。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小而贵重的物品:现金,证券,汇票,信用卡,珠宝,相机。
  急用物品:药品,钥匙,护照,旅行支票,商务文件。
  不可取代的物品:手稿,祖传物。
  易碎品:眼镜,玻璃容器。
  上述物品应随身携带,或放在可置于座位下面随身携带的行李中。航空公司对托运行李内夹带上述物品的遗失或损坏按一般托运行李承担赔偿责任,另外旅客不得携带管制刀具乘机,管制刀具以外的利器或钝器应随行李托运,不能随身携带,需要相关部门开具相关的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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